房地合一上路後,由於以不動產贈與方式移轉財產,日後子女出售會被課重稅,去年全國建物贈與棟數大減逾二成,今年又有回升趨勢。業者說,除了遺贈稅率調升因素外,市場盛傳自用重購退稅可破解重稅也是主因。
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,受贈房子出售,另買自用住宅辦理重購退稅,可拿回已繳的房地合一所得稅,不過辦理重購退稅的房子,五年內必須自住,不能買賣,不能營業,也不能出租,以此避稅仍須付出相當代價。
買房子贈與子女,贈與金額用公告現值申報,可省下大筆贈與稅,過去風行一時,但去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子女出售受贈房子,需以出售價格,減去當時申報的公告現值來計算獲利報稅,比起用現金贈與,稅額多要高出一倍以上。
去年全國不動產贈與較前年大減約二成五、1.4萬棟。今年出現變化,前五月總計1.97萬棟,相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一成。
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今年5月贈與稅率從10%調升到最高20%,不少富人提前將住宅贈與子女,是贈與件數增加原因之一,另外今年市場流傳贈與售屋重稅有破解之道,讓很多富爸爸又開始熱衷不動產贈與節稅。
她說,市場流傳的破解方式是,只要在受贈房子賣出前後兩年內,再買一間房子,然後辦理自用住宅重購退稅,就可拿回已繳的房地合一稅,經過如此漂白,新買的房子未來再出售,就不用擔心有重稅問題。
陳碧源表示,由於現行稅制,以不動產贈與節稅,日後有加倍奉還的問題,現在地政士受理這類委託,都會主動告知委託人未必划算,甚至要求委託人填寫切結書,以避免日後糾紛。
他說,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雖可解套,但辦理重購退稅,賣出的房子在出售前一年必須符合自住條件,買進的新屋要綁五年不能出售、出租或作任何營業使用,連遷戶籍或夫妻間贈與都不允許,一旦被查出移轉或變更用途,就會被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。
陳碧源說,國稅局通常會等到案例累積到一定件數後,再列為重點稽查,如果房子轉給子女,未來幾年都用來自住,不另作使用,可考慮這種方式,如果著眼投資則不適合,被查到不符合自用,將是白忙一場。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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