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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府認定中山區大灣北段約有1675戶為「商業宅」,將於年底陸續裁罰。今天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上,藍、綠議員紛紛「試探」,指北市府態度真的這麼硬?是否有就地合法、繳交代金解套的機會;都發局長林洲民強調,市府經過半年討論,態度很清楚,依法維持開罰。

位在中山區的大直明水路、敬業一路(大灣北段),土地使用分區為「商業區」、「娛樂區」。不過,當年許多建商覬覦商業區高容積,推出「一般事務所」建案,隔間規劃卻成住宅,民眾購買後再作為住宅使用,成了「商業宅」。

北市府今年首度透過稅籍資料,認定大灣北段約有1675戶為「商業宅」,年初陸續發出行政指導函,要求回歸商業使用,若未改善者,將依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;根據都發局資料,截至9月15日,大灣北段尚餘1608戶商業宅。

今天上午工務委員會,多數議員關注該案,民進黨籍市議員洪健益認為,大灣北段、內科夾層屋都是歷史共業,北市府應該在歷史共業跟現行法規相衝突下,在人情、人權及買賣問題之間,跟民眾溝通清楚,不要把話講太硬不好處理。

林洲民強調,大灣北段有一個癥結點,有關到底消費者是否知道自己購買商業宅,但買賣房屋不管第幾手,通常會有一個文件,就是使用執照,上面功能寫很清楚,現在大灣北1600餘戶,沒有一個使照寫住宅使用。

國民黨籍市議員葉林傳批評,當初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就應該把關,現在都發局說民眾知情,那當時政府在幹嘛?直言「大灣北段有更好處理方式?這事情很簡單,我們是幫你們擦屁股,這你們沒管好,導致這結果」。

民進黨籍市議員顏若芳認為,開罰戶數真的太多,反問柯市長之後是否會認為很難執行,改成就地合法?林洲民回應,北市府經過半年討論,這案子已經完成所有簽呈程序,將依法開罰,不會有其他配套。

都發局補充,今年12月先開罰約264戶,其餘戶數於明年陸續開罰,開罰後有9個月改善期,未改善者可連續開罰,直至改善為止

 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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