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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直大彎北段的問題,就如同違建問題一樣,存在已久。過去政府漠視冷處理,導致住戶民眾認為我家就是住宅區,民眾也許知情也許不知情。如今北市府硬起來決定"整頓開鍘",我想柯文哲醫師的鐵腕態度,民眾還是依法行事比較妥當,民不與官鬥阿~

北市府認為,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屬商業區及娛樂區,依都市計畫規定應發展商業及娛樂業,不得作住宅使用,但依106年稅捐資料統計,超過1600餘件登記稅籍資料都是以自用住宅稅率課徵房屋稅,成為違法住宅鐵證。再者,到底住戶民眾是否知道自己購買商業宅?這是一個很大的癥結點,但都發局長林洲民強調,買賣房屋不管第幾手,通常會有一個文件,就是使用執照,上面功能寫很清楚,現在大灣北段1600餘戶,沒有一個使照寫住宅使用。

民眾則認為購買時,建商代銷聲稱是住商使用,還出示室內設計圖,有床有廚房,至今也依自用住宅稅率居住多年,突然一聲令下要開罰,實在無法接受。另也有民眾指出,今年5月收到市府公文,才知他居住多年的住家根本違規使用,不排除走行政訴訟爭取權益。

北市府現今將依三階段開罰:首波針對2015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11案件,第2階段針對2014年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並持有3戶以上者有43件,第3階段針對2001~2014年以前使用執照領1554違規戶依序開罰。會注意到此案件,就是因已有住戶接到市府公文限期改善,尋求協助。另,都發局指出,今年12月先開罰約264戶,其餘戶數於明年陸續開罰,開罰後有9個月改善期,未改善者可連續開罰,直至改善為止,也不排除將停止供水、供電、封閉及強制拆除等。

至於如何處理,就是將目前自用住宅改為營業用或非住非營。北市府表示,民眾可以改為商業使用,經過稅捐處認定之後改課徵營業用稅;另外,也可以直接空置,經稅捐處認定後課徵「非住宅、非商業」用稅。惟有住戶向稅捐處申請變更課徵營業用稅時,稅捐處要求提供房屋營業用事實,否則不予更改,致無法更改使用項目將於12月面臨最低6萬元的罰鍰的處境。

綜上,倘要順利變更使用項目,權宜之計須將舊有公司行號營業地址遷入該處,或新設公司行號將營利事業地址設籍在該處,並向轄區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,再向稅捐處申請使用項目變更(提供公司設立文件及租約等),如此才可解12月即將開罰的燃眉之急,目前已有住戶順利變更完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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